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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當面說,會眼瞪眼發楞,而且距離太遠怎可能天天跑,所以想用電話;

因為電話講,會口吃語塞,掛上後語消意散誰會記得,所以想用簡訊;

因為簡訊傳,不正式而且容易被忽略,所以用 e-mail。

可是...

不熟的,要顧及禮貌,顧及太多反倒自覺虛偽;熟的...懶的寫。

電腦的發達,確確實實的銳減了信封的地位,讓「寫」這個動詞形同需設,成為一種舊習性的殘喘,時下是以「打」信為盛。

寄信:信封 => 按「傳送」

筆友 => 網友

日記 => 日誌

這樣的結果,是驚覺自己的字越來越奔放了,就像忘記重訓的肌肉,終成一塊塊鬆鬆散散的肥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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